廣州市白云(廣交)公司泰寧村30號、30號之一至之五首層場地房屋物業招租公告
現有廣州市白云(廣交)公司海珠區泰寧村30號、30號之一至之五首層場地房屋物業出租項目進行公開招租,歡迎單位參加。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白云(廣交)公司泰寧村30號、30號之一至之五首層場地物業出租項目。
(二)項目編號:BY-2019-WYZZ-[040]
(三)招租物業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泰沙路泰寧村30號、30號之一至之五首層場地。
(四)項目概況:海珠區泰沙路泰寧村30號、30號之一至之五首層房屋的建筑面積449平方米,規劃用途為車間。
(五)物業用途:該場地不得經營 餐飲、棋牌、易燃易爆、化工、物流、產生環境噪聲及污染的,以及有關法律、政策規定不允許及合同設定不允許經營的項目,并且不得作 倉庫、停放五類車 使用。
(六)租金價格及租期:月租金報價不低于29520元/月,租期6年,年遞增率3%。
(七)其他披露情況:
1.租賃合同起始期按合同雙方簽訂日起計。
2.出租標的規劃用途為車間,場地按現狀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已清楚明確知道出租標的登記的規劃用途及已清楚了解租賃標的場地狀況和交付標準,如因場地用途問題,導致承租方無法辦理相關證照及在日后的使用、經營過程中因出租標的用途問題引起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解決和承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出租方任何責任,出租方僅協助提供出租標的產權證明材料,若承租方未能辦理經營證照及相關手續,相關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不得以此追究出租方責任。
3.出租標的配有水、電、消防栓設施,場內可提供約80千瓦總用電量(三相380V),用電性質為工業用電。
4.承租方如需對出租標的進行裝修,應當書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請,并向出租方提交裝修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在取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場施工,承租方完成裝修工程并向出租方提交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憑證,以及向出租方提交對出租標的投入裝修改造費用不少于10萬元的證明(以裝修改造合同及相關支付憑證為準)后,可免付首年2個月的租金及管理費用。
5.承租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一次性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繳納消防驗收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承租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辦理符合實際經營內容的消防驗收許可文件,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交標的范圍內改造、裝修等消防驗收許可文件后,出租方無息退回消防辦證保證金,如法律法規規定無需辦理標的范圍內的消防驗收,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交消防部門出具的無需辦理消防驗收的有關證明文件后,出租方無息退回消防驗收保證金。
6.承租方在租賃合同期內,經營項目除用于各類專業市場、商場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情形以外,原則上不允許承租方對全部或部分出租標的進行轉租或分租(車位出租除外)。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分租的,承租方需提前3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方可簽訂分租合同,分租合同需交出租方備案,分租總面積不得大于總承租面積的50%,分租合同應約定分租承租方需服從出租方日常管理且不得再分租。
7.承租方須負責出租標的物業場地范圍內所有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并承擔使用、維護發生的各類費用,聘請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對相關設備設施進行維保(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設備設施維保頻次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出具相關檢測報告后應及時向甲方提交原件備查。
8.承租方在《租賃合同》簽訂后須辦理租賃合同備案手續及相關經營證照(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臨商證明、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證明等),并向出租方提交經營相關證照復印件后才能對外經營,如承租方未能辦齊經營相關證照并未向出租方提交經營相關證照復印件即開始經營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停止經營,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并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
9.承租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因使用須進行內外裝修(包括天花、墻體、室內照明電路)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視情況簽訂相關協議),并按有關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合法手續后方可施工。裝修完畢后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應向甲方提交相關已完成備案的證明,否則視為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標的,不退回履約保證金。裝修及經營期間必須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按規定配套消防設施、器材。裝修工程相關手續及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10.在租賃期內,出租方只承擔出租標的房屋梁柱結構部分的正常修繕責任。除房屋梁柱結構部分的正常修繕外,其余修繕責任歸承租方。
11.承租方不得對該出租標的進行擴建、加建、改建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
12.因出租標的近入口處設有發電機房、變電房,所以本次出租標的不包括上述房間,承租方需按現狀保留進出上述房間的公用通道,確保通道暢通。
13.在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以及城市規劃建設需要搬遷、“三舊”改造需要拆遷、土地被收儲、企業改制等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提出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且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4.出租方對出租標的按照現有質量、現有的房屋結構、交付使用時依附于房屋的裝修裝飾狀況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標的內可移動的設施、設備和物品,并承諾出租標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況。
15.出租標的權屬人為廣州市出租汽車公司(后更名為廣州市金輪集體資產管理公司),該出租標的由權屬人授權廣州市白云出租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使用、經營。
16.如出租標的在首次掛牌期滿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則重新掛牌,如征集到兩個或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如只征集到一個合格意向承租方,則須經出租方向上級部門備案批準后經公示協議出租。
17.其他相關披露事項詳見:http://gzfc.gemas.com.cn/fang/detail.shtml?c6eec984ff3d4227b0e2dfd7042ef47c
二、應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意向方須于公告期內(截止日17時之前)在廣州產權交易所官網(www.gemas.com.cn)點擊“注冊用戶”完成網上報名。
(二)意向承租方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合法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含個體工商戶)。
(三)意向方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四)意向承租方如為法人/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則意向承租方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不存在失信狀態;意向方如為自然人,則承諾不存在失信狀態。
(五)意向方歷史與現狀不得與出租方、出租方的上級主管單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團屬下其他關聯企業存在民事或經濟糾紛或有未清理的應收賬款。
(六)承租方須具有良好的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三、項目招租信息詳見網站:http://gzfc.gemas.com.cn
項目聯系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84081322
廣州市白云(廣交)出租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