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中運客運站場管理有限公司就芳村站首層自編9號物業、芳村站首層自編10、11號物業、海珠站首層自編10號物業項目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資格的單位參加,招租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物業名稱:
標的1:廣州市荔灣區花地大道中51號:芳村站首層自編9號物業
標的2:廣州市荔灣區花地大道中51號:芳村站首層自編10、11號物業
標的3:廣州市海珠區南洲路182號:海珠站首層自編10號物業
二、標的物業概況
標的1物業:位于荔灣區花地大道中51號芳村客運站內(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粵(2019)廣州市不動產權第05216398號),權利人為廣州市交通站場建設管理中心,用途為客運站,物業面積共24平方米,作為商鋪用途使用。
標的2物業:位于荔灣區花地大道中51號芳村客運站內(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粵(2019)廣州市不動產權第05216398號),權利人為廣州市交通站場建設管理中心,用途為客運站,物業面積共30平方米,作為商鋪用途使用。
標的3物業:位于海珠區南洲路182號海珠客運站內(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粵(2019)廣州市不動產權第03216783),權利人為廣州市交通站場建設管理中心,用途為客運站,物業面積共18平方米,作為商鋪用途使用。
三、物業招租方式
通過委托廣州產權交易所采用網絡多次報價的方式對物業進行公開招租
四、物業出租范圍
標的1:芳村站首層自編9號物業,面積:24平方米
標的:2:芳村站首層自編10、11號物業,面積:30平方米
標的3:海珠站首層自編10號物業,面積:18平方米
五、經營用途:商鋪
六、租賃期限:3年。
七、租金底價:
標的1:芳村站首層自編9號物業,6480元/月(總面積,不含管理費)。
標的:2:芳村站首層自編10、11號物業,13749.3元/月(總面積,不含管理費)。
標的3:海珠站首層自編10號物業,11400.48元/月(總面積,不含管理費)。
八、租金遞增率:每年環比遞增3%。
九、屐約保證金:相當于首年3個月的租金。
十、標的物業招租公告詳細情況請意向方登錄廣州產權交易所官網查詢,鏈接網址:
海珠站首層自編10號物業
http://gzfc.gemas.com.cn/fang/detail.shtml?86d8ec63eddc4baab8b8b2883a1ebd63
芳村站首層自編10、11號物業
http://gzfc.gemas.com.cn/fang/detail.shtml?d4ea15daef164f37906c5c888f8cc650
芳村站首層自編9號物業
http://gzfc.gemas.com.cn/fang/detail.shtml?72f6178b2e124671b699f44c14c3d973
請意向方按照廣州產權交易所官網要求,完成登記報名、交易等相關手續
公告期: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27日
招租方:廣州中運客運站場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花地大道中51號夾層中運客運公司綜合物業部。
聯系人:胡小姐 電話:81513904